近日,杭锦旗人民法院巴拉贡法庭审理了一起因装修前先打下工程款欠条,却遭遇未完工而引发纠纷的案件。
原来,小包工头吴某在新农村建设中通过分包承揽了杭锦旗巴拉贡某村的危房改造部分工程,其中一项工程是给王某家安装门窗、屋顶做防水。双方谈妥价钱后,王某便给吴某打下了一张欠条,并约定安装完门窗、做完防水后一并给付。可安装完门窗后,吴某却一直没有接着做防水工程,导致王某已经装修好的房屋在雨季遭多次漏水,出现渗水浸泡现象,故拒付工程款。由于双方纠纷一直未能解决,吴某遂与王某对簿公堂讨说法。
杭锦旗人民法院巴拉贡法庭在受理该案后,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王某在调解时认可欠条确实是本人书写,但当时与吴某约定好做完防水后给付,却遭吴某一直拖延完工;吴某认可确实未做防水,但防水造价最多也就是1000元,另外,因造成王某房屋渗漏,同意免除1000元,要求给付剩余的5000元欠款。
法官考虑到王某在工程未完工的情况下,先打下7000元欠条,对其不利,且王某的房顶已经上了琉璃瓦,再次施工成本高、难度大,遂提出吴某酌情再减免1000元的意见。后被告王某当即给付吴某工程欠款4000元,尾欠工程由王某自行完成。
法官提醒:在承揽合同中,双方应签订书面合同保护自己的权利,像这种先打欠条后完工的情况,极易使得工程打折扣。
宜: 祭祀、塑绘、开光、订盟、纳采
*声明:装修日历资料均为网络收集,仅供参考,不代表爱装网任何立场,广大业主自行判断。
*为帮助您装修出满意的新家,爱装网将在24小时内致电您,为您讲解更多装修知识。